2025年5月28日加拿大移民部IRCC官网更改网页,正式明确Maintained Status的概念以及工签学签延期申请之间的一些细节问题。同日,英国国王以加拿大元首的身份,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发表演讲,强调了一系列的有利施政纲领,促进加拿大团结。
Implied Status变身Maintained Status
临时居民延签有利好政策公布
受益于新的临时公共政策的人群包括:
1. 处于“维持身份”的外国公民,其工作许可申请待审期间被授权工作,但受其已过期工作许可上规定的条件约束,即在维持身份期间无法转换工作或更换雇主;
2. 继续持有有效的工作许可,该许可限制其只能为指定雇主工作,但由于被解雇等原因需要转换职业或雇主;或
3. 可免除工作许可,但从事新职业或为新雇主工作需要工作许可。
如果外国公民,符合以下的条件(资格要求)可以得到Maintained Status继续工作:
1. 目前在加拿大境内,并在加拿大持有有效的身份(valid Status):所以注意维持合法身份非常重要。
2. 符合IRPR(条例)的规定,也就是
199(a):持有工作签证
199(b) :在条例186条款下无需工签既可工作的人,不是商务访客。
3. 已经提交了相关的申请:
根据条例第201(1)款提交了工作许可续签申请,以从事该条例第200(1)(c)(ii.1)或200(1)(c)(iii)款所述的工作,但尚未做出决定;或
已提交新的工作许可申请,以从事《加拿大移民条例》第200(1)(c)(ii.1)或200(1)(c)(iii)款所述的工作,但尚未做出决定
【相关的200(1)中的对应条款主要是对应204,205和207条框的要求。规定虽然细致但是对现实没有特别的意义。专业人士可以详细查询。】
4. 打算为第3条所述工作许可申请中包含的offer中指定的新雇主和/或职业工作(也就是换雇主或者换岗位);
5. 已使用部门指定的电子方式申请公共政策豁免,如果外国公民无法使用电子方式,则使用部门提供的替代格式;并且已要求豁免在其工作许可申请作出决定之前有效。也就是说,已经在申请中表明需要申请这个临时公共政策的豁免。
事实上过去的两个月,我们在帮助申请人延期工签的时候,已经可以在获得新的获批的LMIA之前,帮助申请人拿到Maintained Status,在新的工签获批之前工作一段时间。只是后面部长换人,不再有新的指导文件,很多事情比较模糊。
5月28日,IRCC官网更新了Temporary Residences的网页明确了新的Maintained Status的细节。这些更新给了移民官在处理相关申请的时候有更明确的指导文件。
根据IRPA(移民法案)的规定,符合相关规定进入加拿大的工签和学签持有人,或者无证允许就可以工作或者学习的人,都是加拿大的临时居民。
所有临时居民都自动被赋予一个条件,即他们必须在授权停留期结束后离开加拿大。但是,根据R181条款,临时居民可以在授权停留期结束前申请延长。如果他们已经申请延长,其作为临时居民的授权停留期将依法延长,直至做出决定。这些人在处理期间,只有在加拿大境内逗留期间,才被视为拥有合法的临时居民身份。这被称为维持身份Maintained Status。所以就是Implied Status这个概念彻底被取代了。
合法的工作或学习权限与临时居民身份是相互独立的。(也就是说,Permit和TRV是独立的,当然普通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个概念,实在不懂,交给我们。入境之后记得及时跟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