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说“平等”,比如男女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皆生而平等等,以及我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
但现实是,对待这样的孩子,社会和父母的做法往往是把他们从普通学校中剔除出去,让有障碍的、有残疾的孩子们分门别类集中在一起,比如:聋哑学校、盲人学校、自闭症儿童康复中心等类似的特殊教育。不可否认,这些特定学校能对这些弱势群体提供更专业的教育环境。但身有残或疾的孩子们依旧无法和同龄人一起学习,对他们未来步入社会也产生了影响。
然而,在加拿大的学校里,你可以看到自闭症(Autism)、注意力不足过动症(ADHD-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发育迟缓(Developmental Delay)等特殊的孩子与健康活泼的孩子一样无障碍地在学校学习和生活。
加拿大完善的教育体系使得每个学校都会有特殊教育的老师,但不同的教育局的流程不同。像安省教育局都会免费分配一位助教老师(加拿大称为学习资源教师(LRT-Learning Resource Teacher)或者特殊教育资源教师(SERT-Special Education Resource Teacher))给下面的公立学校,在学校里一对一不间断帮助孩子学习和生活。
这些特殊的老师会被分配到班里,在不同的场景下观察孩子如何运用语言,行为是什么,包括上课、体育运动、课间休息、午餐的时候,社交活动中的不同表现。当确诊了孩子属于哪一类的特殊需求后,再制定IEP,个人教育计划,如果是轻微的症状,比如多动症等就只要做个大体方案,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在调整课程,但务必让孩子在目前的课堂环境下完成教学。
加拿大教育一直讲究公平,学校认为教育是终身的,要学会接受不同的孩子,去除标准化教育和精英教育的束缚,孩子才能得到自由发展。也正是有这些资源教师的帮助,各方面有残疾的学龄青少年都可以跟同龄人一样走进学校,享受跟同龄人一样正常的教育。而不是视这些孩子为洪水猛兽、精神病甚至怪胎,反而是努力接纳,包容,理解,支持这个特殊的群体。
在教育方面,加拿大真的一直在努力做到平等,不仅有上面提到的资源教师,还有教育局的特殊教育部门(Special Education)。为每个残疾学生制定个人教育计划(IEP),根据计划决定学生需要哪些额外的资源、帮助和补充教育,然后通过“校长-班级教师-资源教师”这一条实施链来保证残疾学生在学校的正常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