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移民部又更新了一轮各类申请的审批时间。其中EE类提速到了6个月,省提名类约为13个月,而大西洋移民计划(AIP)虽然也有提速,但仍然需要26个月。
这里就产生一个很现实的问题——AIP申请人在等待永久居民审批期间,可以申请一张免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的“指定雇主工签”,但这张工签最长只有2年(24个月)。
如果PR还没批,工签先到期了怎么办?
8月25日,加拿大移民部更新了AIP临时工签的内部操作指引,其中专门对工签续签规则进行了澄清。

按照最新规定,只要AIP永久居民申请仍在审理、没有被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可以继续申请新的AIP工签。
每次最长2年,而且移民部没有规定只能续一次。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续?
AIP申请人在等待永久居民期间使用的这张工签,属于C18类别的指定雇主工签。
按照移民部最新规定,申请人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可以继续申请:
第一,省政府签发的“背书信”(endorsement)仍然有效;
第二,在移民认可证明到期之前,已经正式递交了AIP永久居民申请。
按照目前26个月的预计处理时间,很多人的移民认可证明在PR审理过程中可能已经过期。
但只要PR是在证明有效期内递交的,就不影响之后按照这项规定续工签。
比如一名AIP申请人拿到了两年工签,并且按时递交了PR。两年以后PR还在审理,他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再申请一张最长2年的AIP工签。
如果之后PR仍然没有审结,只要申请还在正常审理、没有被拒,仍然可以继续申请。
移民认可证明过期了,怎么证明PR已经递交?
如果申请人的移民认可证明已经过期,续签时需要证明自己的AIP永久居民申请是在证明到期之前递交的。
最直接的材料是永久居民申请收件确认(AOR)。
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也可以提交:永久居民申请门户的成功提交确认邮件 + 申请费付款证明。
移民官也可以直接通过内部系统确认申请是否已经收到,以及目前是否仍在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一张PR申请费付款收据,并不能单独证明永久居民申请已经成功递交。

续签时,很多材料不用重新交
对于已经拿过AIP工签的人来说,续签材料也比第一次申请简单。
正常情况下,学历证明、语言成绩、工作经验证明,以及国际毕业生第一次申请时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都不需要重新提供。
原来的工签支持信(Work Permit Support Letter)和IMM 0156表格通常也不用重新提交。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换雇主。
等PR期间可以换雇主吗?
可以,但需要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因为AIP的C18工签始终是指定雇主工签。
如果等待PR期间更换雇主,需要取得新的省政府工签支持信;新雇主也要重新通过移民部的雇主门户提交工作邀请,并缴纳230加元雇主合规费。
所以续签并不会把原来的指定雇主工签变成开放工签。
PR都递交了,为什么不能申请桥梁开放工签?
很多通过快速通道申请永久居民的人,在PR已经递交、原工签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桥梁开放工签(BOWP)继续工作。
但AIP申请人不行。
移民部在最新操作指引中再次明确,AIP申请人不符合桥梁开放工签的申请资格。
原因也和AIP本身的项目设计有关。
AIP是以雇主为基础的移民项目,申请人需要获得大西洋省份指定雇主提供的合格工作机会,再经过省政府认可申请永久居民。
因此在等待PR期间,AIP走的是自己单独的工签续签规则:原来的指定雇主工签到期以后,符合条件的继续申请新的指定雇主工签,而不是转成开放工签。
严格来说,8月25日的更新并不是给AIP增加了一项新的移民福利,而是把此前不够明确的续签规则进一步写清楚了。
尤其是在AIP目前仍需要26个月、今年4月甚至一度需要40个月的情况下,两年工签确实可能等不到PR审批结束。
现在至少可以确定:
PR没审完,两年工签到期了,可以继续续;
已经续过一次,只要PR仍在正常审理、没有被拒,还可以继续申请;
省政府的“背书信”已经过期,只要PR是在有效期内递交的,也不影响之后续签。
当然,能够续工签并不代表PR一定会获批。一旦永久居民申请被拒,也就不能再以PR仍在审理为由继续续签。
对于正在走AIP的人来说,还是要留意三个时间点:
省政府“背书信”什么时候到期;
PR什么时候正式递交;
现在的工签什么时候到期。
尤其是工签已经临近到期的人,最好提前准备续签。毕竟现在AIP的PR还要等26个月。
PR可以慢慢等,但自己的合法身份和工作不能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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