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官方全称就是加拿大(Canada),虽然曾经使用过加拿大自治领的名字,但在1930年就废除了。1931年,英国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令加拿大成为独立国家,但国家元首依旧是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且英国国会依旧掌握有加拿大的修宪权。直到1982年加拿大宪法修宪权才被交还给加拿大国会,至此加拿大与英国的特殊关系终结。由于种种的历史原因,今天的加拿大大体上依旧继承了英国的典型政治体制,即内阁,议会民主制度。
加拿大也一个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不过原住民的语言也是被认可的。由于地处高纬度及地广人稀,加拿大一直奉行积极吸纳外来移民的政策,以至人口亦以移民为主,有近五分之一的国民于国外出生,是理论上拥有种族及文化最为多元的国家之一。
加拿大采用了君主立宪制,所以英国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是加拿大国家元首及君主。不过加拿大已经不是英国的殖民地了,相对应的加拿大也不会向英国上贡。英国现任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共访问过加拿大22次,最近的一次是在2010年。时年84岁的英女王由丈夫菲利普亲王陪同下抵达加拿大东岸城市哈利法克斯。时任保守派加拿大总理哈珀在机场迎接英女王时表示,英女王在加拿大独立日访问加拿大令他感动。他说,很难想象会有比和英国的女王一起庆祝加拿大独立更好的礼物。英女王也表示,到加拿大就像回到家一样亲切。
除去对外的君主立宪制,加拿大内部的省份之间则广泛地接纳了联邦制。相比于共和制,联邦制要松散的多。虽然联邦政府拥有大于各省的权利,但各地方政府在政治地位上与联邦政府相当。加拿大有统一的国家宪法,但在各省仍有自行制定法律的能力。除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事项一般由省政府自行定夺。
此外,英式联邦制的联邦议一般会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当选党派任命。反应到加拿大身上就是上议院(Senate)和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上议院议员、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国营企业以及政府机构的负责人会由当选的加拿大总理内阁任命。在上议院中的105位议员一般会 “工作” 到75岁才退休。而加拿大的下议院议员是由选民在多个选区中选出的,目前下议院共有338位议员。
下议院议员没有任期,但一般4年进行一次重新选举。如果这个议员没法在他的选区获得最多的选票,那么他就会下野。所以,英联邦国家有一个笑话说上议院像植物园,下议院则像动物园。获得最多下议院席位的党派会当选执政党,而获得第二多下议院席位的党派会成为反对派,也就是所谓的 “影子内阁” 。
当联邦与省政府发生权力冲突时,加拿大独立的司法机构-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加拿大的司法机关有权解释法律和推翻议会的法案。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是由时任总理和司法部推荐后由总督委任,并由首席大法官领导。不过所有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法官都是由联邦政府任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