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政策的规则,正在变得越来越细。
9月18日,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ESDC)更新了“临时外劳计划”下多个LMIA项目的官方页面。
这次调整的不是工资门槛,也不是申请配额,而是一个看起来很基础、实际却直接关系到LMIA能否获批的问题——到底谁才算临时外国工人真正的“雇主”?

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在多个LMIA项目页面中新增了“Employers”部分,详细列出了判断实际雇主的标准。
目前可以确认,包括低薪类别、高薪类别、全球人才类别、农业类别、支持永久居民申请的LMIA,以及认可雇主试点项目(Recognized Employer Pilot)等多个项目页面,都新增了这部分内容。
新指引首先把“雇主”的定义写得很清楚:
雇主,是雇佣临时外国工人、确定其工作条件,并直接向其支付工资的实体。
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公司或者其他组织。
但一家企业递交了LMIA,并不代表加拿大服务局只看申请表上的公司名称。
真正审核的时候,还会继续往下看。
根据这次新增的指引,加拿大服务局在判断申请人是不是实际雇主时,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
谁真正从外国工人的工作中获益;
谁决定在哪里、什么时候以及如何工作;
谁支付工资和其他报酬;
谁安排工作职责、提出工作要求并监督员工表现;
谁有权解雇员工;
外国工人自己认为谁是雇主;
以及谁以雇主身份签署雇佣协议。
除此之外,双方实际的管理、监督和薪酬关系也会被考虑,包括所得税、CPP/QPP、EI等法定扣款由谁负责。
说白了,LMIA材料上写谁是雇主是一回事,实际是谁在用人、管人、发工资,又是另一回事。
加拿大服务局现在把这套判断标准直接摆到了申请页面上。
这次更新里,有一句话尤其值得注意。
加拿大政府明确写道:
为其他企业招募员工的劳务派遣或招聘机构,在TFWP下不被视为这些外国工人的雇主。
原因是,这类机构与外国工人之间并不存在TFWP要求的“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也就是雇主和雇员关系。
因此,它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获批LMIA,再替其他企业雇佣临时外国工人。
注意,这并不是说企业以后不能使用招聘机构。这里限制的是招聘机构以“雇主”身份替其他企业申请外国工人,而不是禁止它们提供招聘服务
加拿大政府官网仍然保留了关于“第三方代表”和“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
也就是说,企业依然可以找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LMIA,也可以通过招聘人员或招聘机构寻找员工。
但“帮企业招人”和“自己就是雇主”是两回事。
如果一家机构只是负责招聘,外国工人入职以后真正在哪里上班、做什么、怎么工作、由谁管理,实际上都是另一家企业说了算,那么不能仅仅因为前一家机构负责招人或者办理手续,就把它当成TFWP下真正的雇主。
这次政府把这层关系说得更明白了。
如果把一个实际上属于雇员的人包装成独立承包商,就可能绕开这些要求。
政府这次也直接列出了几个问题:
可能削弱工资保障;
可能规避所得税、CPP/QPP和EI等法定扣款;
也可能违反联邦或省级就业法律。
因此,外国工人的实际工作关系,需要和获批LMIA以及雇佣协议中写明的雇佣关系保持一致。
还有一点:LMIA批下来以后,也不能再改。
不能申请LMIA的时候按照“雇员”来申请,等LMIA批下来、人也开始工作以后,再把双方关系改成“独立承包商”。
政府明确表示,获得LMIA批准以后,雇主不能再把临时外国工人重新归类为独立承包商,也不能通过重新设计双方的工作关系,去规避工资、薪酬或者TFWP的其他要求。
所以,LMIA获批并不意味着后面的实际用工方式就没人管了。
申请时是什么样的雇佣关系,外国工人真正开始工作以后,也要和获批LMIA及雇佣协议保持一致。
如果加拿大服务局在审核LMIA时认为,申请人与外国工人之间根本不存在真正的雇佣关系,那么申请人不会因为自己出现在LMIA申请表上,就自动获得批准。
而如果雇主把临时外国工人错误归类为“独立承包商”,则可能被视为TFWP下的不合规行为。
政府列出的后果包括:
行政罚款;
被禁止参加临时外劳计划;
严重情况下,雇主信息还可能被公布在联邦或省政府网站上。
所以对于准备申请LMIA的企业来说,需要注意的显然不只是工资够不够、招聘广告做没做。
员工到底在哪里工作、谁支付工资、谁负责日常管理、谁监督工作、谁有解雇权,这些实际的用工关系同样重要。
当然,TFWP过去一直要求雇主承担工资、工作条件和项目合规等责任。因此,这次更新并不能简单理解成加拿大又增加了一条“新禁令”。